为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根据《金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坛政规[2012]9号)和《金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坛政规[2012]8号)的文件精神,对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自2014年5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二、申请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
申请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等具体政策详见2014年5月12日接受申请时各受理点的政策解释。
三、申请地点
申请对象请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镇建设管理所逐级自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申请对象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未办理申报手续视作自动放弃,请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 82801688、82801588、82838727、82837453
特此公告。
金坛市住房保障办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