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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国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4-000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政府办 政府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坛政干〔2014〕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4-09-12 公开日期 2014-09-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国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国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政干〔2014〕23号

  根据中共金坛市委坛委组字〔2014〕41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朱国杰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顾荣春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任职时间从2013年7月算起);

  陈火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陈洪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因机构更名,更名机构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金坛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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