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4号)精神和中共金坛市委坛委组字〔2014〕37号提名通知,经研究决定:
刘云强同志任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施泰磊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宋文阁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贤杰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卫良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晓辉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辉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为1年,任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金坛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