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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杨逸、张卫军同志任职的批复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9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4〕127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4-10-10 公开日期 2014-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杨逸、张卫军同志任职的批复
 
关于同意杨逸、张卫军同志任职的批复
坛卫〔2014〕127号

  你中心《关于杨逸、张卫军两位同志拟任科长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杨逸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管理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卫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特此批复。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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