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红十字会门诊部划归卫生局管理的通知》(坛编办字〔2014〕16号)文件要求,市红十字会门诊部主管部门由市红十字会调整为市卫生局。经研究,决定任命李志芳同志兼任市红十字会门诊部主任(法人代表),市红十字会门诊部原主任(法人代表)自动免职。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