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7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党〔2014〕2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4-06-20 公开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的实施意见
坛卫党〔2014〕2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根据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坛责字〔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细化、深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明责、分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提升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内容

  (一)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增强实效性为目标,逐项分解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每位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尽其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1. 明责。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每年要做到“五个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要进行一次安排部署,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取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调研。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让“五个一”细化要求的完成情况有据可查。

  2.分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等程序,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责任分解要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责任科室(人员)。要结合实际,区分主次,突出重点,细化举措,避免“空化、泛化”,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得以有效落实。

  3. 定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严格对照考评。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作用

  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为目标,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公示制度、报告制度、群众评判制度,积极有序引入群众监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透明性。

  1.诺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将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公示,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年度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本单位、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过内网、公示栏等形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述责。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活动的重要内容,向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群众述责,接受评议,同时每年专题报告局党委和纪委。

  3.评责。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群众,围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反腐倡廉牵头任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该年度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第三方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以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为目标,加强对落实责任制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1.考责。按照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其综合考核,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

  2.督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通过工作调研、重点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重点开展查找宗旨意识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精神状态振不振、廉洁自律严不严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视问题和不足,改正缺点,端正行为,保持本色。结合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政风行风测评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群众反映需要提醒的事项,将发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

  3.问责。按照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以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抓手,重点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面落实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违纪违法人员严厉查处,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腐败。把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作为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要把全面实施“三化九责”办法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格局,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的实效性、长效性出发,精心组织,认真建立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九责”的具体措施、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建立基础台账,规范文本格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在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形成合力。局纪委发挥反腐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反腐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好工作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工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工作,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各行业单位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反腐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4.强化考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三化九责”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强化督查考评。积极探索实践,改进完善考核评估方法,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加大问责追究的力度,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效力和效果。

  附件: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金坛市卫生局委员会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