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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7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4〕80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4-06-13 公开日期 2014-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坛卫〔2014〕80号

  2014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着力于规范项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稳定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0类41项拓展为11类43项,新增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包括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认真梳理项目内容,明确项目工作任务和服务规范,以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2014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新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加大虚假档案检查力度,保证档案信息真实完整。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各单位要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要规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发,利用网络、短信等新媒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群体的健康促进活动。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促进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2014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

  (四)提高新生儿健康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地新生儿出生信息,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单位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供咨询、转诊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老年人健康体检。各单位要根据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制定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有序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发现力度并及时纳入管理,规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强随访,鼓励实行预约门诊随访,提高服务效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提高血压、血糖控制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健康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八)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患者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时更新,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将筛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要积极配合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

  (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单位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100%。

  (十一)规范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单位要根据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做好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35%。

  二、强化项目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着力抓好项目月报制度、公示制度和全员培训等核心制度的落实。项目月报制度重点强化及时性和真实性,确保报送数据及时准确。

  三、加强项目规范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健康管理团队中兼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促进防治结合。

  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要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合理测定项目服务补助标准,在绩效考核基础上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村级补助标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大项目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完善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标化考核指标,开展对村卫生室及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承担项目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拨付资金。实行经费补助与考核结果挂钩。

  附件:金坛市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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