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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全市乡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5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4〕52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4-04-18 发布日期 2014-04-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乡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培训
 
关于组织全市乡镇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培训的通知
坛卫〔2014〕5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使其真正懂得卫生知识及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乡镇餐饮服务环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培训工作,现将2014年体检、培训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培训对象

  饮食服务单位(包括集体食堂)和冷热饮品店、咖啡店、茶楼(馆)、歌厅、网吧、洗浴中心等场所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提供现场服务活动,包括设有餐桌椅,以现场就餐为主)的小餐饮的从业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从业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及临时用工等。

  二、时间安排

  2014年4月28日至5月19日上午8:00~10:30体检,另罗村、花山统一组织到薛埠进行体检、汤庄组织到尧塘体检、五叶组织到儒林体检。8:30~11:00接收卫生知识培训,并进行书面考试,具体时间请见附表。

  三、体检、培训服务方式

  1. 各镇(中心)卫生院要组织防保工作人员要根据时间安排表主动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沟通,衔接好各项体检的准备工作。

  2. 各镇(中心)卫生院要组织防保工作人员做好辖区内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发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体检培训工作。体检培训通知、签收薄、签收薄和测试试卷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统一制作。

  四、注意事项

  1.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之一,安排当日体检者,早晨必须空腹,凡体检、培训合格方可核发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2. 本年度体检市疾控中心将采用体检软件进行,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防保工作人员在宣传发动时要强调体检相关人员带好身份证进行体检登记。

  3. 市卫生监督所要指导防保工作人员对体检培训通知、签收薄、签收薄和测试试卷痕迹化的管理工作,所有资料由乡镇卫生院防保工作人员留存,并装订成册迎接年度考核。

  4.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卫生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年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工作,依法查处无健康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以上通知,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4年各镇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培训时间安排表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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