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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护理工作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表彰她们在护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激励广大护理人员以南丁格尔为榜样,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经研究,决定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2周年期间,开展评选“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优秀护士”评选对象:为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注册护士(护士长和护理部主任不作推荐);
2. “优秀护士长”评选对象:为各医疗单位的护士长、副护士长(护理部主任不作推荐);
3. “优秀护理团队”评选对象:为各医疗单位的独立护理单元。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
1. 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2.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精湛,工作成绩突出,在临床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认真履行护理职责,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患者,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服务周到,沟通能力强,护患和谐,患者满意度高。
4. 熟练掌握与运用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基础护理工作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业务水平较高。
5. 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5整年以上,目前仍在临床护理一线工作;
6. 近2年来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和事故,无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并发症发生。
(二)优秀护士长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护理业务水平,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务实创新,成绩突出;
3. 在护士长(副护士长)岗位任职2整年以上的现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4. 近2年来无投诉或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三)优秀护理团队
1. 护理单元独立,护士配备达到标准,人员结构合理。
2. 团队成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护理技术精湛,服务规范,管理科学,工作成绩突出。
3. 注重护理文化建设,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4. 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护理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护士对职业的满意度较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5. 无护理投诉,医疗纠纷数量较少,患者和社会满意。2013年度优质护理服务检查评价结果良好。
三、推荐办法
1.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产生推荐对象,真正把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好、护理管理规范、受广大患者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推荐上来。本次评选共产生“优秀护士”36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优秀护士长”16名、“优秀护理团队”7个。
2.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先进事迹推荐表》(“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理团队”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至卫生局医政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报纸质材料)。
3. 卫生局将根据推荐名单,经局党委研究后,确定优秀个人和优秀团队名单,并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2周年大会上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要求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和弘扬护理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对护理工作的宣传,展示护理服务风采,树立卫生新形象。
附件:
1. 金坛市“优秀护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金坛市“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推荐表
3. 金坛市“优秀护士长”先进事迹推荐表
4. 金坛市“优秀护理团队”先进事迹推荐表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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