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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5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4〕4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4-04-11 发布日期 2014-04-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
 
关于评选金坛市“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的通知
坛卫〔2014〕48号

  全市广大护理工作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表彰她们在护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激励广大护理人员以南丁格尔为榜样,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经研究,决定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2周年期间,开展评选“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团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优秀护士”评选对象:为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注册护士(护士长和护理部主任不作推荐);

  2. “优秀护士长”评选对象:为各医疗单位的护士长、副护士长(护理部主任不作推荐);

  3. “优秀护理团队”评选对象:为各医疗单位的独立护理单元。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

  1. 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2.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精湛,工作成绩突出,在临床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认真履行护理职责,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患者,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服务周到,沟通能力强,护患和谐,患者满意度高。

  4. 熟练掌握与运用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基础护理工作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业务水平较高。

  5. 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5整年以上,目前仍在临床护理一线工作;

  6. 近2年来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和事故,无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并发症发生。

  (二)优秀护士长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护理业务水平,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务实创新,成绩突出;

  3. 在护士长(副护士长)岗位任职2整年以上的现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4. 近2年来无投诉或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三)优秀护理团队

  1. 护理单元独立,护士配备达到标准,人员结构合理。

  2. 团队成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护理技术精湛,服务规范,管理科学,工作成绩突出。

  3. 注重护理文化建设,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4. 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护理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护士对职业的满意度较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5. 无护理投诉,医疗纠纷数量较少,患者和社会满意。2013年度优质护理服务检查评价结果良好。

  三、推荐办法

  1.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产生推荐对象,真正把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好、护理管理规范、受广大患者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推荐上来。本次评选共产生“优秀护士”36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优秀护士长”16名、“优秀护理团队”7个。

  2.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先进事迹推荐表》(“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理团队”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至卫生局医政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报纸质材料)。

  3. 卫生局将根据推荐名单,经局党委研究后,确定优秀个人和优秀团队名单,并在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2周年大会上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要求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和弘扬护理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对护理工作的宣传,展示护理服务风采,树立卫生新形象。

  附件:

  1.    金坛市“优秀护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金坛市“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推荐表

  3. 金坛市“优秀护士长”先进事迹推荐表

  4. 金坛市“优秀护理团队”先进事迹推荐表 

金坛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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