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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对照考核意见,认真贯彻实施。
按照争创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目标及市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的“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协调均衡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单位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12家单位。
二、考核细则(分单位附后)
三、考核办法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满分为100分,对照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年中、年末与平时三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进行考核评估。
四、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通报表彰。经考核,对综合治理职责履行情况较好、成绩显著的单位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给予通报表彰。
2.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对各成员单位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中表现认真、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选出3—4名先进个人,纳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工作创新特色激励。对年度内各成员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估认定,纳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特色奖进行表彰。
以上意见希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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