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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4-0001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4〕1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4-02-18 发布日期 2014-02-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坛卫〔2014〕16号

  为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2月17日至3月17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职业技术中等学校;学校周边“五小”单位。确保100%覆盖率。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月17日-2月24日)全市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职业技术中等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好《金坛市学校卫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2月25日—2月28日)市卫生局和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组织回头看(3月1日一3月17日)市卫生局、教育局将组织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学校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紫外线消毒制度等制度,并做好台账记录。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食物中毒预案和防控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校区内各类餐饮食品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

  3.食品的采购和储存: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乳制品、来历不明的食用油,是否使用亚硝酸盐。

  4.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或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现象;食品加热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泡打粉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学生用餐管理状况:备餐间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每餐次的剩余食品处理是否按照要求;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运输、配餐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

  6.食物中毒事故防控情况:各学校食堂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禁止使用凉拌菜、外购熟卤菜及无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青川鱼、发芽土豆,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7.学校周边地区“五小行业”卫生状况: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工作,对学校周边地区的“五小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单位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整治。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内生活饮用水来源及消毒情况和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同时对学校提供的直供水的卫生状况开展专题调查(见附件2)

  (三)传染病防治

  重点检查各学校落实GB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规范》,特别是检查学校组织保障是否到位,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健全,健康教育、晨检等预防控制措施是否有力。

  (五)健康教育及管理台账

  重点检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或生命教育课)开设情况,中专院校、高中健康教育讲座开设情况,学校健康教育卫生工作台账记录情况等,督促指导中小学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见附件1),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自身管理组织建设。特别是要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加强管理,完善准入条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要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并对其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要对供货单位进行再审核,选择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对采购量较大的米、面、油、鲜肉、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应定点采购,有条件的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三是落实食物中毒防控的各项措施。要对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剩余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对冷荤凉菜、豆角(四季豆)、亚硝酸盐等的禁令要严格执行,对青占鱼等高风险食品要严格控制。

  (三)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本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第三阶段清理整顿相关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索证索票各项规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本次专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中学校卫生部分的相关要求。

  (四)卫生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检查,督促相关学校及时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确保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1:金坛市学校卫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金坛市学校使用饮水机卫生状况调查表

  金坛市卫生局       金坛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学校检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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