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督导组
组 长:陈建忠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赵荣俊 局地籍管理科科长
成 员:朱 谷 市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周须春 局测绘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督导单位:经发区中心国土资源所、指前镇中心国土资源所、长荡湖中心国土资源所、机关行政党支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法规监察科、地质矿产科、信息中心)
第二督导组
组 长:潘洪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曹小平 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汤正平 局法规监察科科长
梁小东 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联络员)
督导单位:薛埠镇中心国土资源所、直溪镇中心国 土资源所、机关事业党支部(监察大队、交易中心、收储中心、拆迁公司、土地整理中心、金沙整地公司、测绘地理信息院、登记中心)
第三督导组
组 长:潘政权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玉华 局财务科科长
成 员:徐月生 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苗 健 局财务科副科长(联络员)
督导单位:金城镇中心国土资源所、朱林镇中心国土资源所、老干部党支部
此督导机构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自动废止,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抄送:中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中共金坛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