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局人员调整实际情况,现将我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调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组成
(一)主要职责
1、研究、讨论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复议决定;
2、对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作出决定;
3、行政复议委员会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主 任 委员:谭明罗
副主任委员:王伟政、马迎俊、周群
委 员:王燕敏、陈春梅、谈凤鸣、孙向勇、季寒靖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政策法规科,由王燕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二)各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审理建议,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四)对本部门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五)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因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