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继续深入有效地开展农资打假,巩固近年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创新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常州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2013年金坛市红盾护农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红盾护农行动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和常州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条线指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和违法违规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广泛宣传红盾护农的重大意义,提高农民群众自我防范和自觉抵制购买假劣农资的能力,增强农资经营者自律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继续深化“四规范两促进”的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支撑,稳步推进农资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可追溯监管能力,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把红盾护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要结合辖区实际,梳理查找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和边界不清等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以实现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履职到位。
1.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切实做到农资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为农资监管软件的实施打下基础。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严格监管农资商品质量。继续坚持定向监测和不定向监测相结合,积极完成省、市局布置的监测任务并依法进行处理,及时跟踪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市场检查发现的农资商品质量问题,依据职能科学确定农资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加强对抽样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分局(所)农资监管工作规范》,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以保春耕、保秋播秋种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要以化肥、种子为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虚假标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加大农资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二)加强农资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促进农资行业诚信经营。坚持行政监管与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建立以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经营者自律、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为重点的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农资连锁经营,强化激励约束,提高执法效能。
1.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要强化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2.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将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对信誉好的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
3.继续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经过连续两年的创建活动,我市共评选出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5家、市级18家、县级26家,各分局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扩大农资示范店的培育面,推动辖区农资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要加强对农资经营示范店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监督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今年,省局将会同省农委、创建办重点对两年评选出的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抽查,常州市局将在三季度对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抽查(省级必查),市局也将在8月份组织对县级农资示范店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确实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确保农资经营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4.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督促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中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配合省局评选《江苏省农资连锁示范企业》,提高优质农资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常州市局将在二季度组织开展对各地农资龙头企业进行交叉互查和监管工作督查。市局将于二季度初,组织对全市农资龙头企业开展一次督查。
(三)创新监管方式,稳步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工商机关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对农资市场规范化监管的有效手段,也是2013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按照省、市局要求,圆满完成农资监管软件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各分局要按照总局《关于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切实抓好数据建设,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抓好系统功能建设和整合,着力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可追溯力。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落实监管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等落到实处。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把履行监管职责到位、依法行政和保障农资消费安全作为检查落实的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依法监管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坚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健全规范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等制度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管内容,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四)加强配合宣传机制。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强与农业、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咨询、维权活动,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农资知识培训,增强其防范意识,提高农民真假农资的辨别能力。
各单位要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分别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1至5月统计数据和工作小结,10月28日前报1至10月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场合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