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提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所有压力容器无证操作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已培训取得操作证到期的应参加复审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男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相关操作的生理缺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到质监局2号楼203室报到,2014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程表)
2.培训地点:金坛质监局2号楼3楼会议室(西环二路33号),咨询电话:82357611,联系人:朱云翔、陈斐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文件精神,参训人员需交资料费、培训费、理论、实践考核费等430元。
四、其他
报到时须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凡复审人员须将原证交回。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生产,按时派员参加培训。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