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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1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3〕6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3-1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3〕61号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提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所有压力容器无证操作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已培训取得操作证到期的应参加复审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男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相关操作的生理缺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到质监局2号楼203室报到,2014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程表)

  2.培训地点:金坛质监局2号楼3楼会议室(西环二路33号),咨询电话:82357611,联系人:朱云翔、陈斐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文件精神,参训人员需交资料费、培训费、理论、实践考核费等430元。

  四、其他

  报到时须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凡复审人员须将原证交回。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生产,按时派员参加培训。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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