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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1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3〕5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12-23 公开日期 2013-1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3〕57号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金坛市范围内已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3年1月1日以后首次获证或换证的企业除外)。

  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1月5日结束。

  三、递交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2份(可在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中——质量管理与监督——资料下载栏目  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本年度法定检(测)验机构对获证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2份 (有产品检验报告的提供复印件2份)。

  5、主要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2份(3-5台、件)。

  6、涉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需根据产品实施细则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主要指企业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将上述材料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月5日交至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325室质量管理与监督科。

  联系人:刁菊霞、伊南征,联系方式:82357606。

  联系地址:金坛市西环二路33号。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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