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认真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强化监管措施,实施监管任务分工,健全监管责任制,确保工作计划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两节”期间节日食品购销、餐饮等消费进入高峰时段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月饼、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等热销食品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并在中秋前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切实强化对月饼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努力实现从月饼的生产、销售到消费的全程监管。
(二)加强“两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两节”前期及节日期间食品企业生产经营任务重、订单多的特殊情况,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抓好食品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和经营过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坚决防止为赶进度、抢订单而超能力、低标准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因食品热销而出现安全管理松懈、粗制滥造甚至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行为。
(三)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等食品市场排查的监督力度;要深入基层检查小作坊、小企业等场所的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杜绝监管死角和盲区,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大对小型餐饮、景区餐饮、学校和企业食堂等单位的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受理举报,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
“两节”期间,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守人员要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开发区、各镇、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方蓓 电话:82886781
传真:82836131 电子邮箱: sp110110@126.com。
金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