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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09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3〕43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08-30 公开日期 2013-09-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坛质监发〔2013〕4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质量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质量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2013年质量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宣传,强化质量法治,严格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基础,促进质量发展,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市梦

  三、活动内容

  (一)依托质量月活动,全面启动“质量强市”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强市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出台《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明确质量强市的目标任务,9月上旬,牵头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我市的质量强市工作,同时利用金坛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加强“质量强市”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2013年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为市民提供标准、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服务,发放相关资料,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且围绕广大市民关注的质量热点问题,予以详尽的解答和宣传。

  (三)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有效性、安全性”两个方面,与食品科联动,发挥整体合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维护认证市场良好秩序。

  (四)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针对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结合下半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中秋国庆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整治;二是对市场中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五)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的活动。一是实施集贸市场、村级卫生室、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二是加强餐饮饭店、商店(超市)、加油站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三是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核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加油站与A级餐饮饭店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起自律、自理、参与、示范为基础的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并建立诚信服务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计量保证能力和诚信计量管理水平,提高商品量的计量准确,保证消费者足量消费。

  (六)扎实推进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申报企业做好自我评价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申报质量信用A级,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省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根据省级要求,对许可证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进行监管,增强全社会的质量诚信意识,营造质量诚信环境,质量诚信文化。

  (七)开展标准化推广活动。一是服务业标准化推广活动。以质量强市活动为契机,积极与发改、旅游部门联系,重点推动旅游业地方标准,不断贯彻推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为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活动,尽快建立诚信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服务业整体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逐年提高;二是农业标准化推广活动,通过举办各类标准化培训班、宣讲会,开展示范区经验交流会,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八)开展质监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对质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质监各项工作,更加有效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食品科组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与企业交流质量管理的经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开展特种设备知识进校园的活动,送法进校园,向我市幼儿园及小学发放电梯连环画,进行电梯安全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开展计量知识进社区的活动,为社区群众展示如何识别假秤,并发放100克维权小砝码,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为做好“质量月”活动,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质量月”活动由领导小组牵头,各部门配合。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对省、市有统一要求的活动,各部门、下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的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行动。

  (三)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经验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保护意识,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件1: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8月30日

   

  附件1:

  2013年质量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晶阳

  副组长:郭小平  喜晶颖  于炳忠

  成  员:谢  俊  吕建民  吴明华  崔远征 

                曹  阳  张  兵  向珍洪  周  侃 

                华惠莲  邓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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