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0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3〕3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07-19 公开日期 2013-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坛质监发〔2013〕37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常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坛监发〔2013〕4号)、《关于印发<常州质监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质监察发〔2013〕9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喜晶颖副局长任组长,谢俊、吕建民、张兵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谢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和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本次专项行动应着力于解决以下6个方面问题:

  (一)执法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三)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四)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抓好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应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要求的内容实施,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查找存在问题。要对照需要解决的6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局监察室,监察室核准后报市局监察室和稽查处。

  2.加强主体资格管理。由法制科负责重新签订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将委托书上报市编办、法制办备案,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3.强化权力网上运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要在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做到全上网、真上网、及时上网,监察室要加强电子监察。

  4.严格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加强稽查执法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说理式执法,进一步加强开门审案工作。

  5.规范自由裁量。严格遵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常州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做到公正执法,避免行政处罚随意性。

  6.推行行政指导。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综合运用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突出问题约谈、违法行为纠错、重大案件回访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管理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水平。

  7.完善信息公开和告知。在局内公告栏及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举报投诉电话等需要公开的内容。

  8.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行政执法考评活动,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坚决追究执法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9.强化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沟通衔接,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10.完善制度。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理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7月)

  成立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8-10月)

  根据我局实际,排查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积极创新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扎实做好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11-12月)

  认真回顾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