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和分工如下:
主任委员:喜晶颖
委 员:吕建民 吴明华 崔远征 曹 阳
张 兵 靳 玲
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案件审理日常工作。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