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抓好我市2013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强检工作,现将强制检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在强检前,要对本单位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清查并登记造册,同时向金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申请周期检定。
二、从6月20日起,金坛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会同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根据各单位登记台账依法组织实施,计量器具检定目录表详见附件1,检定日程表详见附件2。我局将根据强检情况通报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及检定结果。
三、承担计量器具强检任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强检计量器具实行定期定点检定,检定周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检定收费应严格按苏价费(2005)175号、苏财综(2005)42号《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四、强检结束后,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强检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会同金坛市卫生局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个别医疗卫生机构检定时间需调整,请提前两天与金坛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联系。
联系人:向珍洪 联系电话:0519-82357620
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检定目录表
2.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日程表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金坛市卫生局
2013年6月17日
附表1:计量器具检定目录表
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 B型超声波诊断仪、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医用CT扫描仪、X射线诊断机、酶标仪、培养箱、血压计、血压表、电介质分析仪、尿样分析仪、分光光度计、监护仪、氧气吸入器、X光拍片机等
附件2:
金坛市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检定日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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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检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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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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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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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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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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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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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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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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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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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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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花园妇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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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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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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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博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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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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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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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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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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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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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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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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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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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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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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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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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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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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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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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北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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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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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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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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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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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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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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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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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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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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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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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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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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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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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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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麓卫生院,建昌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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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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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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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头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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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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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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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卫生院,洮西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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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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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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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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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5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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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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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红十字会门诊部,同济医疗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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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5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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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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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及各镇计划生育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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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
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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