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原则,以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为切实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率先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安委办负责协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各部门及企业具体实施。
五、主要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区镇,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开展,分为全市性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市性活动。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
2.“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以市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在全市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悬挂1条,安全生产责任书单位不少于2条,由市安委办统一制作和悬挂),拉开“安全生产月”帷幕。
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伤逝》等系列活动。
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在金沙广场举办现场安全咨询活动,由安监、总工会、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农林(农机)、住建(港华、中燃)、交通、卫生(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教育(校车安全)、质监、人社、气象、供电、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省天然气公司、华灿缤纷烟花爆竹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围绕“科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联合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和服务,与广大市民互动交流。每单位选派2-3人,带好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于8:00之前到金沙广场集中,新闻媒体派员参加和报道。
5.安全文化系列活动。指导、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开展送电影下乡,到各区镇和社区播放安全题材影视宣教片,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教育。
6.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和改进应急预案的实效性,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安全生产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安全与幸福相伴”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区镇、各部门组织选手参加,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诠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性。
8.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由市总工会组织,安监局配合,动员和组织开展“安康杯”、“打非治违”知识竞赛。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制作安全知识进万家有奖竞赛邮政卡,分送到千家万户,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
9.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10.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开展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区域性活动
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既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市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面向基层单位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活动的计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
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开展好、总结好。活动期间,市安委办将利用《今日金坛》、《安全生产简报》和市各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和宣传。
(三)共同参与,营造氛围。
实行市区(辖市)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在全市叫响“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口号,形成“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四)总结表彰,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总结分别于6月2日和6月25日前以文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