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区内户口迁移量逐渐增多。为了更加便捷地服务于群众,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意见。
一、户口迁移涉及婚迁,出生申报、大学毕业生返籍(半年内),部队复员、刑满释放等五类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据法定程序直接予以办理。
二、其他类型的户口迁移(指以上五种类型以外的)由本人在征得所在村民小组群众签字,并公示五天。
三、各村(居)民委员会定期对村民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讨论商量,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报派出所,由各村负责分类,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审批证明必须按公安部门印制的新式接受证明报派出所办理。
以上意见执行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起,希各单位贯彻执行。
金坛市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日
关于户口迁移涉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为了严肃执行户口管理政策,强化社会稳定。根据各村负责人的建议,对以下人员户口迁移结合我镇农村实际情况,加以规范,特作如下说明:
1、户口迁移涉及到男嫁女婚的人员;
2、亲戚、朋友、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上)、孤儿等人员;
3、学生毕业返迁超过半年以上的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
4、结婚多年、子女成年,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
5、外籍户口来镇购房落户的人员;
6、离婚后返回原籍的人员;
7、继承遗产,赡养老人的人员;
8、被法律机关指定的被监护人员投靠亲友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本人及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经接受单位该村民小组讨论决议(填好城镇、外户口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讨论决议书表)并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后公示五天,再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盖章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注:该说明解释权归指前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各村主要领导人员名单
后渎村:鲍卫强、闸口村:殷美成、解放村:周国和、清水渎村:张明俊、东浦村:吕建明、前春村:柏罗庚、芦家村:司马双洪、社头村:高瑞平、旭明村:徐晓东、庄阳村:钟罗庚、旭红村:徐明富、胜利村:沈殿祥、丰产村:邹正福、建春村:唐永俊、芦溪村:马明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