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大家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年,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春节期间全面落实抓好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局系统将于2月5日—7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械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食堂等使用明火地方是否安全。
2.用电安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接线,电线老化及超负荷运载情况。
3.交通安全。公车、私车驾驶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酒驾问题。
4.场所安全。各办公区的围墙、护栏、门窗设施是否完好,春节期间是否安排人员值班,重点部位防护和巡视工作是否落实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以及其他重要物资是否安全。
5.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结合全年安全工作,是否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总结,未解决的隐患,是否按轻重缓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步骤
这次检查从2月5日起至2月7日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互查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保障年终和节日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落实责任,抓实抓好。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及时互查,并做好安全工作互查记录。
3.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各单位请于2月7日前将值班表上交局办公室,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82817128。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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