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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直溪镇个人房屋买卖办事流程
索引号 01413929X/2013-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直溪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直溪镇
生成日期 2013-10-25 公开日期 2013-10-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直溪镇个人房屋买卖办事流程
 
直溪镇个人房屋买卖办事流程
  

  买卖双方过户必需符合的条件

  1、卖方必需双证齐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卖方土地使用权证是国有土地的,买方不受户口限制:

  3卖方土地使用权证是集体土地的,买方买房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买方户口必需要和房屋所在地在同一个经济组织(同一个村委会)

  (2)买方在房屋所在地要未享受过宅基地,没有房屋(未办过房产证、土地证)

  (3)非农业户(小城镇户口)不享受集体土地,房产不得过户。

  (4)买方符合以上条件、必需征得房屋所在地村委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方能转让(村委会盖章)。

  友情提醒符合以下条件的到土管所咨询土地证办证事宜!

  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若有隐瞒造成办证纠纷,与办证机构无涉!

  办证所需材料

  1、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校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材料姓名不符的以身份证为准(姓名不符的需当地派出所出证明)。

  2、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校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材料姓名不符的以身份证为准(姓名不符的需当地派出所出证明)。

  3、土地证(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交原件)

  5、房产契税发票、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地税原件)

  办证流程

  带房产证、土地证、双方买卖协议(原件)--------到金坛市房管处(审批中心隔壁)窗口评估--------交税(买、卖双方各派一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买卖协议、评估报告到审批中心地税窗口交税)--------税票、办证所需材料到建管站(房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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