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户: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仅污染大气环境,破坏土壤结构,危害人体健康,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和火灾。当前已进入了秋收季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禁止将农作物秸秆抛弃入河等行为。
希望广大农户自觉遵守国家规定,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积极采取“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沤肥”、“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利用”等方式对秸秆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对暂时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秸秆,请主动堆放到镇、村设置的固定或临时集中堆放点。
希望广大农户相互监督,主动制止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近日,市环保、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将加强日夜巡查,凡发现有焚烧秸秆和抛秆入河等行为,将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镇秸秆禁烧举报电话:白天:82441489
晚上:82441213
特此通告。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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