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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直溪镇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索引号 01413929X/2013-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直溪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直政发〔2013〕77号 发布机构 直溪镇
生成日期 2013-09-24 公开日期 2013-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直溪镇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直溪镇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直政发〔2013〕77号
  

  为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秋防”行动科学化、规范化实施,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免疫效果检测标准,确保完成秋防行动各项任务,结合全年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及安排,制定《直溪镇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及免疫抗体监测周报,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家禽实行强制免疫。

  1、对新补栏种鸡、蛋鸡以及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种(蛋)鸡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4+Re-6株)二价苗免疫,对首次免疫的种(蛋)鸡在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2、对商品代肉鸡在7-14日龄时,推荐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4+Re-6株)二价苗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对种(蛋)鸭、种(蛋)鹅,用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灭活苗免疫,对新生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4、对商品肉鸭(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Re-6株)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免疫,肉鸭免疫一次即可,肉鹅须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对所有散养禽进行一次集中免疫,鸡用H5N1亚型(Re-4+Re-6株)二价苗免疫,其它禽参照相关种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免疫抗体效价(HI)试验≥24判定为合格;

  (3)免疫禽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

  对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O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或直接使用O-A-亚洲I型三价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1、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类苗、合成肽疫苗(双抗原),对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猪进行免疫,新生仔猪一般在28-35日龄时首次免疫,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对新生羔羊、犊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羊、牛,使用O-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羔羊在28-35日龄、新生犊牛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对新生的奶牛和种用公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奶牛和种公牛使用O-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和A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或者直接使用O-A-亚洲I型三价活疫苗进行免疫,新生牛免疫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4、对所有散养猪、牛、羊用相应疫苗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畜群平均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28天后,其它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牛、羊、猪的O型口蹄疫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猪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3)所有应免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合格。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商品猪、种母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种公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进行强制免疫。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实施一个县区域内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免疫。

  1、新生仔猪断奶前后使用弱毒苗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

  2、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

  3、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1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1次。

  4、散养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猪蓝耳病间接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疫苗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猪使用猪瘟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仔猪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

  2、所有散养猪进行1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后21天,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五)新城疫

  对所有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种鸡、商品蛋鸡:根据其饲养周期开展相应免疫工作,其中:1日龄时用弱毒疫苗进行初免,7-14日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灭活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抗体情况进行免疫。

  2、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灭活苗初免,2周后再用弱毒疫苗强化免疫1次。

  3、所有散养鸡集中免疫1次。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鸡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鸡只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免疫抗体,血凝抑制价≥25判定为合格;

  (3)应免鸡群平均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六)猪链球菌病

  对新老疫区、受威胁区猪只进行全面免疫。

  12型链球菌病:妊娠母猪可于产前4周进行接种;仔猪分别于30日龄和45日龄各接种1次。后备母猪于配种前接种1次。

  2、猪C群链球菌病:25-35日龄,免疫1次即可,以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32型链球菌病用灭活疫苗,C群用弱毒疫苗。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秋防行动从912日开始,10月底结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在开展秋防行动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统一秋防日程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912日~10月7日为准备阶段。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建防疫小分队,召开秋防会议,张贴秋防标语,宣挂秋防横复,开展秋防技术培训,同时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10月8日~1016日为统一免疫阶段。本阶段重点做好农村散养户饲养的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要逐村逐户拉网式免疫。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3、第三阶段: 1017日~1025日为自查补免阶段。对第二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10月底前完成秋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在秋防统一实施阶段,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认真逐户填写秋季突击防疫情况统计表,秋防结束后于次日把秋季突击防疫情况统计表整理好报到镇畜牧兽医站。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秋防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要求,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社长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要以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兽医站包片兽医、村学技员等人员组建“突击防疫小分队” ,有各村(社区)社长带队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不漏针、不留死角

  二是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地的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同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逐级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是加强疫苗、耳标等物资监管,各有关部门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逐月盘库、上报库存月报。在做好新型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的同时,要做好签收和发放的网络登记工作,耳标验收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签收,同时做好耳标的溯源门户网站发放登记工作。

  四是加强基层防疫员培训,确保免疫工作规范到位。基层防疫员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对秋防突击防疫小分队人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

  五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完成秋防任务。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秋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防控督查活动。重点查组织发动,工作措施到位;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查检疫消毒,防止病源扩散。

  以上秋季防疫行动方案希认真组织实施。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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