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全镇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上级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强化双基、狠抓重点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坚持 “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的工作原则,努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亡人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企业自我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固本强基的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健全规模企业、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坛政发[2012]1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在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标准化培训,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努力完成达标任务。二是继续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排查、专家检查、动态分析、登记报告、分级治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监控监管力度,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做到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同时,对易发事故的重点行业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优化企业布局,严格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冶金铸造行业安全监管,抓好危险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要大力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江苏省关于乡镇(街道)推行消防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坚持六有标准,全面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未经注册登记非法使用行为,规范电梯联保行为和电梯联保市场秩序。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根据本镇安全生产实际,编制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上报备案制度,集中力量,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巩固和深化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和冬、夏季事故高发季节专项检查以及重大活动敏感时段重点检查等制度。三是加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严厉查处迟报、拖延不报或瞒报事故的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政策宣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国发〔2012〕30号和省政府〔2012〕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安监总局44号令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依法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目标考核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在做好“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基础上,切实抓好企业技术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企业班组长、易燃易爆易泄漏点责任人等新增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并规范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三是不断丰富安全文化载体。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在各个行业选树一批有特色的示范企业。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在中心集镇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 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专栏,提升安全文化传播效果。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一是严格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审批和审核,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二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进一步明确相关许可等权限及规定。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6号文件要求,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措施。三是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模式。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等专项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演练等工作,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主要事故风险,按照简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则及时优化应急预案,为快速处置各类事故提供保障。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责任制度。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规程和自救互救常识,避免盲目指挥、盲目施救。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