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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全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45X/2013-0001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13-06-14 公开日期 2013-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全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房屋安全成为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消除房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金坛市《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坛建发[2013]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镇所有危旧房屋,重点为以下5类房屋:

1.2002年以前设计建造的房屋;

2.尚未解危的危险房屋;

3.无正规设计、施工、竣工备案的房屋;

4.擅自变动结构和野蛮装修的房屋;

5.学校、医院、商场、宾馆、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房屋。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6月15日开始,到7月底前结束。

检查采取各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自查、所在村委重点检查、镇建管站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5日~7月5日,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进行自查自报;

第二阶段:7月6日~7月15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各相关行政村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掌握房屋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并及时上报;(请各村于7月6日前将所辖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排查情况按附件1填写后上报建管站。)

第三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儒林镇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朱霞同志担任组长,范献忠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站,许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责任范围内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涉及各村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村委会作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开展工作,驻村领导及驻村部门作为工作小组要全面协助村委抓好工作的落实;涉及全镇企业等单位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由刘金保同志具体负责;涉及全镇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由范献忠同志具体负责。

2.全面检查,措施落实。本着全面、准确、不放过一个危险点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3.健全机制,深化管理。全镇上下要以这次检查活动为契机,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房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危旧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附件:儒林镇危旧房屋统计表

 

 

金坛市儒林镇人民政府

附件: 儒林镇危旧房屋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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