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在全局进一步掀起招商引资工作的浓厚氛围,经研究,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 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办《关于鼓励市级机关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意
见》(坛委办字[2013]44号)中下达我局的任务,局党组每名成员年内分别完成1条招商引资有效项目信息,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年内合计完成1条招商引资有效项目信息,各位党组成员应组织发动所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群策群力,力争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 奖励标准
1.凡是上报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有
效信息,每条信息由局向信息主要提供人员给予2000元奖励。
2.招商引资项目一旦落地,则根据市委办《关于对项目投资第一引荐人和区镇相互引荐项目的奖励分配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3]43号)中的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3.非本局人员按同等标准实施奖励。
三、 工作措施
1.为了有效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各分管局长可以组织项目
引荐人进行专项考察,也可以邀请项目推荐人或实施单位来我市考察、洽谈,所需费用由局承担。
2.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的进展,各科室、直属单位每半月向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上报项目引荐进展情况,经汇总后,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我局招商引资项目引荐进展情况。
联系人:吴 寅(局长) 13961200982
曹志荣(副局长) 13701480055
诸葛玮琳(秘书长) 13701496299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