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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3-000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环综〔2013〕9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3-03-18 公开日期 2013-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坛环综〔2013〕9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调动全局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局创造良好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现将《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18日

  附: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奖励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发展的需要,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我局环保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局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诸葛林

  副组长:陈   云  曹志荣  戴卫忠  钱 炜  薛金华

  成  员:杨年庆  尹虹琰  诸葛玮琳  虞 晖  顾谢军 王新燕 

                靳一兵    王作海   吴   强   史海娃   吴耿瀚   钱雪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络员:王洁,各科室、直属单位须至少确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担任兼职信息员工作,并上报局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科室、直属单位和环境科学学会。政务信息工作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编辑、印发、上报及考核。

  三、信息报送要点

  1.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进展、问题及建议;

  2.各项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进展、问题及建议;

  3.严格准入门槛,深入推进化工、印染、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4.打造生态园区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5.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整治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6.推广环保实用技术,着力培育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7.深化服务举措,提升环保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和结对挂钩服务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8.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9.清水工程:市河清淤(含黑臭河道整治)、推进太湖污水、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10.蓝天工程:开展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机动车、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灰霾等污染防治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11.积极防治其他污染: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固废危废安全处置、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

  12.完善优化环境政策:完善实施绿色信贷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公益诉讼实施,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13.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开展环境道德教育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14.队伍建设(含作风、能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15.环保社情民意类信息;

  16.各种环保调研、建议类信息。

  四、考核方法和奖惩标准

  1.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每月及时足额上报各类信息,各科室不少于4篇/月、环境监察大队不少于10篇/月、环境监测站不少于8篇/月、环境科学学会不少于3篇/月。每篇投稿计2分;被《今日金坛》和常州市环保局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常州市级刊物、媒体或省环保厅采用的,每篇计30分;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环保部采用的每篇计50分;被中办、国办采用的每篇计100分,如被同时采用则重复加分。当月上报信息不足的,按5分/篇进行扣分。

  2.年终根据各信息员的实际录用稿件数量,将稿费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其中信息被《今日金坛》和常州市环保局录用的奖50元/篇;被常州市级或省环保厅等录用的奖100元/篇;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环保部等录用的奖200元/篇;被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录用的奖1000元/篇。(同时被录用的,以最高级录用为准发放稿费)。

  3.年终根据全年政务信息考核结果和得分情况,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信息员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完不成政务信息考核任务的信息员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参与环保宣传工作,要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要参与宣传环保工作的主人翁意识。

  2.信息报送要注重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一般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应在信息确认2日内,重要信息报送应在24小时内。

  3.信息报送要注重质量。要求突出亮点,主题鲜明,内容简洁,文字精练,条理清晰;所附图片要清晰,并与信息内容相吻合。

  4.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报送机制,实行网上快捷报送。每条上报信息须经部门领导审核把关,信息稿件要注明报送作者姓名,以便统计。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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