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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3年度机关部门工作考核办法
索引号 014139417/2013-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13〕28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13-04-18 公开日期 2013-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度机关部门工作考核办法
 
2013年度机关部门工作考核办法
指政发〔2013〕28号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实现“苦干三年、强基进位”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考核办法和内容:

  (一)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工作计划信息考核(20分)。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党政人大办)符合时序进度的月(半年和全年度)工作计划,月(半年度和全年度)工作总结。按时上报的得10分;迟报、不报的不得分。以部门为单位每月被镇政府(含)以上网站录用二条以上信息(全年不少于24条)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工作任务考核(30分)。纳入全市镇级工作综合考核的部门,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第四,其它部门在全市同行业名列第四或机关评议名列第八得30分,每升或降一名次加或扣2分。全市并列一个等级的得基本分另加2分;全市分两个等级的,第一得基本分另加1分,第二得基本分减1分;全市分三个等级的,第一得基本分加1分,第二得基本分,第三得基本分减1分。综合部门以条线排名的平均值计分。

  3、中心工作考核(15分)。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要求,做好联系村(企业)工作,搞好部门协作,确保本部门工作与全镇年度目标完成时序同步,确保分管条线的稳定,无集访和越级上访,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得15分;每少完成一次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记负分。

  4、工作出勤考核(20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上班迟到或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工半天扣3分。请事假、病假者必须履行手续,并交党政人大办备案,未备案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或旷工扣完本项得分记负分。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累计旷工30天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廉洁自律考核(10分)。在机关和基层工作中注重维护自身形象、讲究办事效率,优质服务和文明办公的得10分。违反机关管理相关规定、“八项禁令”等有一次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记负分。按照《金坛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被效能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6、环境卫生考核(5分)。部门卫生包干区及办公室保持卫生整洁的得5分。较差的不得分。

  7、工作创新、合理化建议考核(加分)。

  ①部门及个人工作有创新、特色并取得实绩,被镇党委、镇政府推广的加2-5分。

  ②机关工作人员向党委、政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有一条加3分。

  ③创收:为镇财政创收每10万元,加1分,最高加分3分。

  ④机关工作人员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被党委政府确认的,加5分。

  三、考核组织: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真实、完整,本考核办法由镇机关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考核。机关各部门应根据本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创新思维、创造一流、严肃纪律,注重平时考核数据的积累。考核结果由镇机关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确定。

  四、考核奖惩:

  1、根据每月考核等情况,年底汇总得分。奖惩标准由镇机关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

  2、根据考核得分,确定每分奖励基数,再按职务岗位系数(岗位系数为:部门正职1.5、部门副职1.2、办事员1.0)最终得出每位工作人员的年终奖励数额。考核后三名的部门正、副职取消参与评优资格。

  金坛市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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