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结合金坛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市环保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紧紧围绕深化自身建设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强化基础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充实扩展公开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并指定相应人员专、兼职承担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保密审查工作机构、保密审查人员情况。市环保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市环保局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清理了各类行政审批权限,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布市环保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工作机构设置等事项,确保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大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满足公众对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的需求。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扎实推进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充分保障企业、公众获取市环保局信息的合法权利,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发挥金坛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和金坛市环保局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二是专门设立市环保局政务公开栏及“政府信息查阅点”;三是及时向档案局移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纸质材料。据统计汇总,我局2012年度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在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随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费事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的1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得到维持,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3.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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