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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组配分类 |
其他 |
水利局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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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坛水字〔2013〕59号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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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3-05-02 |
公开日期 |
2013-05-03 |
废止日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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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坛水字〔2013〕59号 |
经研究决定:
陆悦同志聘任为局监察室主任;
姜以才同志聘任为局工程管理科副科长;
徐慧芬同志聘任为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副主任;
陈云飞同志聘任为金坛市丹金节制闸管理所副所长;
张静同志聘任为金坛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免去孙志龙同志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金坛市水利局
2013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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