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深化“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现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派出所分管消防的教导员、责任人以及专兼职消防民警为消防宣传的责任人。全面推动“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实施。(近期省里将对各地消防工作进行抽查,请做好迎检工作。)
二、逐步推进宣传工作。各派出所派专兼职消防民警应联合当地消防护民队、消防志愿者协助指导当地镇(开发区)政府张贴悬挂“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各镇政府、村委的醒目位置要全部覆盖。各派出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培育计划,逐步推进工作。在3月5日前确定每类试点至少2个的培育工作,并向市消防大队上报备案(联系人:郭林。电话:82396070)。在此基础上,推广试点单位创新消防管理经验,在6月份召开一次现场会,将“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到2013年年底,各派出所要协助当地各部门完成各辖区60%的家庭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总目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将有特色的做法上报至市局办公室和市消防大队。便于后期总结和评先评优。注重收集台账资料,形成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分类收集齐全备查。
附件:“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方案
金坛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日
附件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组织有力、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营造浓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贯氛围,使《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推动全社会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等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的建立健全,推进执法规范化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大”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五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局长杨金忠为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成明生、消防大队大队长周其峰为副组长,各派出所和局机关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消防大队全体监督员为成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加强典型培育,逐步深入推进。结合试点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培育计划,逐步推进工作。确定每类试点至少2个的培育工作。在此基础上,推广试点单位创新消防管理经验,在6月份召开一次现场会,将“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到2013年年底,各派出所各部门要完成辖区内60%的家庭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总目标。
(二)、开展消防护民活动,扩大宣传效果。“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期间,各派出所应组织消防护民队伍走进农村、社区、学校、场所开展入户消防服务。家庭的消防护民服务包括:赠送一份灭火逃生消防知识手册,帮助家庭制定一份逃生预案,赠送一具家用灭火器,共同完成一次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演练,对孤寡老人及伤残家庭进行一次爱心服务。学校的消防护民服务包括:对全校校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火患清剿,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大型疏散模拟演练,指导班级开设一次消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消防为主题的绘画比赛,发动学生开展一次家庭火灾隐患自查活动,号召学生积极参加一次“参与消防,发现身边火灾隐患”的全民清剿活动。场所的消防护民服务包括: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三提示”的规范指导;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整改的技术服务活动,帮助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活动;指导开一次本单位员工的消防技能比武竞赛,提高员工消防技能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媒体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派出所各部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加强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开展活动过程中,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注重收集台账资料,形成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分类收集齐全备查。
四、工作要求和标准
(一)、家庭社区消防宣传标准
1、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制订有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居民防火公约》、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老弱病残户防火巡查等制度。
2、明确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责任人,建立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巡查志愿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检查,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在社区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消防宣传教育资料(火灾案例、消防挂图及音像资料、书刊)和消防训练演示器具等,经常向居民开放。
4、社区内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存放点设置明显标识。每个设置点配备消防水泵、消火栓扳手、消防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社区醒目处设置不少于2块的消防宣传牌、橱窗或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新2次;社区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网站、广播等媒体经常性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6、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等消防演练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7、积极开展入户式消防宣传教育,特别要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空巢家庭及留守妇女、儿童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服务,使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达100%,多数居民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8、社区内的室内(外)消火栓或消防用水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处设置明显标识及操作示意图,提醒居民正确使用。
9、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发放至各居民家庭,并在各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悬挂。
10、消防车通道、居民楼通道内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保持畅通,提醒居民不要堵塞、占用。
11、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二)、学校消防宣传标准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履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等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制订消防安全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完善消防教育档案。
2、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教育。大专院校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
3、示范性高中、大专院校建立义务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内配有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模拟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装置,各种消防器材展示等。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不少于2个,学校校报、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5、学校邀请本辖区的公安消防官兵或公安派出所民警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定期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6、学校内的室内(外)消火栓或消防用水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处设置明显标识及操作示意图,提醒师生正确使用。
7、消防车通道、建筑物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保持畅通,提醒师生不要堵塞、占用。
8、组织开展消防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会、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9、组织师生集体参观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消防博物馆、消防教育基地等,每年不少于1次。
10、《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发放至各学校,学校的宣传栏位置张贴悬挂。
(三)、农村消防宣传标准
1、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创建文明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司法、劳动、科技、社会保障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
2、建立村民义务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有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和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消防宣传资料与消防器材,经常组织村民参观学习,适时组织村民开展灭火演练
3、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发放至各村民家庭,并在各村内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对弱势群体家庭经常性地组织防火巡查,提供入户式宣传服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农村夏收、秋收等农忙时节和火灾多发季节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地开展防火宣传。
4、自然村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和警示标语等不少于2块(处),每年更新不少于2次。利用集市、庙会、节庆、民俗活动等时机和广播、电影、宣传队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有醒目的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口号。
5、自然村内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存放点设置明显标识。每个设置点配备消防水泵、消火栓扳手、消防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自然村内的室内(外)消火栓或消防用水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处设置明显标识及操作示意图,提醒村民正确使用,并明确专人定期对村内公共消防设施检查、保养、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7、村内主要道路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保持畅通,提醒村民不要堵塞、占用。
8、村民接受教育率达到100%,使大部分村民“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9、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至各村委,并在醒目位置普遍张贴悬挂。
(四)、社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标准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单位消防培训和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活动档案。及时组织新员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单位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建立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消防宣传影视、图书资料和消防演示器材,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演练。使全体员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员工接受消防培训率达100%。
3、单位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明确专人,定期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按照规定设置“三提示”、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警示性、提示性标识。
4、单位应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板、标语不少于2块(处),每年更新不少于2次;经常性地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提示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具体位置、消防器材及逃生设施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逃生、疏散和自救方法。
5、单位建有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保卫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演练。
6、每年“119”消防日、安全月、安全周等消防宣传重点时期,在单位内部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演讲会、消防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7、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至各单位,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