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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3-000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3〕2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3-02-27 公开日期 2013-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的通知
坛公局〔2013〕23号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文件精神,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全市“常金一体、东扩南移、苦干三年、强基进位”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常州市局要求,迅速启动全市公安机关新一轮服务星级企业活动,按照最新公布的我市10家三星级以上企业名单,市局“服务办”编制了《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分解表》(见附件一)。2013年,要继续实行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挂钩联系责任制,由企业由所在地分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挂钩联系三星级以上企业;由各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与辖区规模以上企业挂钩联系。各级领导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与星级企业分级挂钩联系责任制,切实做好常州市局领导来坛挂钩联系的协调工作,把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关心企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再掀服务星级企业新高潮。

  一是服务意识再强化。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按照市委阎书记提出的“全市上下投身到‘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去,恪守为民之责、践行惠民之举、快办利民之事,把率先发展的宏伟目标落实到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指示精神,本着“现代化建设推进到哪里、公安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指导思想,切实把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关心企业的工作做到实处,再掀服务星级企业新高潮。

  二是服务措施再落实。要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现代化建设推进年”十条措施》(常公局〔2013〕44号),定期走访挂钩联系的星级企业,主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了解需求、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服务企业,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满意。要特别关注列入2013年全市重点工程和转型创新“510”行动计划重大项目的星级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真正做到服务星级企业无障碍、无阻力、无条件。

  三是服务效能再提升。要严格执行常州市局《全市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确保“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市局重申凡涉及星级企业的各类检查,事先必须填写《星级企业服务检查报备单》(附件二),对同一星级企业检查每年最多一次。对未经备案的,星级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对星级企业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的各类服务需求,由市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396306)汇总后签发《服务企业工作联系单》,市局服务企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办理,按时反馈。市局每季度将对服务星级企业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局党委每半年也将听取一次专题报告。常州市局已明确将服务企业工作纳入2013年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和机关部门工作考评内容。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局治安大队联系(联系人:史友林,电话:82396306、13861108860)。

                         金坛市公安局

                  2013年2月27日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 坛公安2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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