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处编制的《金坛市新建河整治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处所编《金坛市新建河整治工程安全度汛方案》。请根据我市汛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加快工程进度,主汛期前必须保证水下工程完工,达到过流条件。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备足抢险物资和机械,并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特此批复。
金坛市水利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