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今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汇总,目前在你所辖范围内尚存在部分较严重的险工隐患(详见附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对你所辖范围内的险工隐患在汛期前必须处理完成,未列入本通知的其它险工隐患,请一并抓紧处理。
另因丹金溧漕河航道整治施工,给金城镇、指前镇等圩区防汛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希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及时消除各类险工隐患,确保安全度汛,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我部。
特此通知。
附件:金坛市2013年主要险工隐患情况表
金坛市水利局
2013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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