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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8967/2013-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3〕10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3-03-04 公开日期 2013-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交运办〔2013〕10号

  为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振跨越发展信心,营造紧张快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现就开展“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目标

  以创先争优为主题,按照“精神状态好,工作标准高,工作作风实”的目标和提升“学习力、创新力、服务力、执行力”的要求,各单位要深入查找与系统内兄弟单位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及成效上的差距,找准与全系统工作大局和

  群众需求上的差距,确定学习标杆,创建“一流”项目载体,强化工作措施,奋力赶超先进,做到常规工作出新意、重点工作出精品、探索工作创特色,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系统争前列,创一流。

  二、实施范围

  局属相关单位。

  三、创建步骤

  “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创建活动由局监察室、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1-2月份)。各单位立足本职,突出交通改革、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改善民生和党建创新等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举措及时序进度。请于2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监察室(每单位报送1个创建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公示(3月份)。局对各单位报送的创建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系统进行公示。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报备创建项目。

  第三阶段:项目推进(3-11月份)。各单位要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创建项目的落实。局监察室、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适时由局领导对创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通报全系统,并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第四阶段:项目考评(12月底)。由局监察室、办公室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完成创建目标的定为合格项目;合格项目经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排名前5位的推荐为评优候选项目;评优候选项目经一定范围民主评议,评议排名前3位的确定为“金坛交通我一流”优秀项目。

  四、结果运用

  1.“金坛交通我一流”项目的考核结果纳入2013年度部门工作考核体系;

  2.“金坛交通我一流”优秀项目的创建责任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一票否决的除外)。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敢与先进部门比服务、比贡献、比成效,做到定位一年比一年高、思路一年比一年清、成效一年比一年大、服务一年比一年优,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为金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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