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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3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3-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3〕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3-01-22 公开日期 2013-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3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3〕3号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2月10日为春节。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就2013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春运客流量整体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初步预测,今年春运期间预计运送旅客106.6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左右。全市将投入营运客车650辆,共计17442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陆礼军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企事业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运管处,由运管处陈国平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一抓到底。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运输生产第一线,及时了解运输动态,加强监管春运运力和安全检查,指导和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保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各单位要落实春运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汇报春运工作情况。春运期间,发生人员死亡的运输事故以及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事故,应立即报局春运办,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

  (一)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凡运输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不达标,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数量配备不齐、未按照要求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

  (二)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严防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或在中途上车。

  (三)各运输企业必须认真制定并落实每条线路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包括车辆维护、驾驶员配备、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途中休息等。客车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起讫地、线路、站点运行,发车地、站点、运行线路与批准不相符的,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不得派车。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四)旅游、包车客运要严格执行趟次签单和运输合同管理制度,车辆调度由企业统一负责,防止私拉乱跑、车辆脱管。

  (五)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管理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押运员配备不足、车辆脱管的,要责令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GPS管理责任,对本单位车辆GPS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正常。要安排专人对运行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纠正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凡车辆GPS不能接入江苏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七)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对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派人到镇、村去检查督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保证农村客运安全。

  (八)海事处、航道处要密切配合,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投入营运,充分使用监控平台,加强水上交通动态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无伤亡责任事故发生。

  (九)局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工作。对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采取及时果断的措施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防止出现集体上访、停运事件发生,确保春运平稳进行。

  三、精心准备,完善运输组织管理

  (一)完善客流高峰运输组织。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做好客流高峰期运输组织方案,提高客车运效。客运站要和参运企业预先签订加班协议,储备加班运力,并提出重点线路参运企业应提供加班客车的数量,经运管部门审核后逐车落实到位;在运力使用过程中,相关重点线路上的储备客车优先确保重点线路疏运。

  (二)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服从大局,服从运管部门调派,对不服从调度的企业、车辆、客运站,将按有关规定查处,并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三)公交客运企业要密切关注客运站、旅游景点和商业中心等客源聚集地客流情况,做好运调,在客流密集的线路上相应增加发班密度,并安排延时服务。

  (四)各客运站应与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做好衔接工作,疏导交通,及时处置路面突发情况,确保春运特别是客运高峰期间其周边地区道路通畅,加快车辆周转速度。

  四、健全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提前做好运输、调度、生产等应急预案,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台、高速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局春运办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二)各运输企业要做好恶劣天气下车辆营运的应急准备工作,备足防冻、防滑、草包、电瓶等设备,以防万一。机务部门要妥善安排、合理编制车辆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安全运营。对临时出现的车辆小修,维修部门要做到随坏随修。

  (三)做好客运站场内的管理工作。一旦遇恶劣天气,发生旅客滞留时,春运办要立即组织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在旅客比较拥挤时,必须保持售票、候车场所的正常秩序,做好开水、食品供应等后勤工作。必要时,要与公安、武警等部门联系,采用必要手段和措施,确保车站的正常秩序。

  (四)要提升公路、航道部门应急保畅能力。公路处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实际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安全预防工作。要加强全市公路桥涵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通行客车路况差的道路要在春运前进行必要的维修,提供基本的通行条件,确保全市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全市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要做到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责任人到位、现场监管到位,确保不出现坍塌事故。公路收费站要加强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航道处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五、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一)各客运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联网售票、网上售票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购票。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施、设备,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为旅客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要保持公交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志齐全、有效,增强驾驶员的文明服务意识,努力为乘客提供更加文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

  (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要提前对节日期间城市公交、镇村公交运营工作进行安排,遇客流高峰时要及时有序的组织增开班次,做到服务优质文明。

  (四)要加强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督促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的文明服务意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志齐全,不得无故绕道、拒载和乱收费,切实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监督,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一)执法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黑车”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客运行业稳定。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出现“三乱”行为。

  (二)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高压打击非法经营和异地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严厉打击拒载、绕道、议价、多收费等违规行为。春运期间,对于违规车辆及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

  (三)运管部门要坚持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严格执行运价标准,做好运价标准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监督。

  七、抓好宣传,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新闻宣传,准确把握舆论导向。要通过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广大旅客理解、支持春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春运中出现的违规现象。

  要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信息。每天上午9时前向春运办上报前一天的春运统计报表(另行下发)。同时,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杜绝信息倒流。运管处和公交客运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协调解决运输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遇有重要事情应及时逐级上报。春运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应将春运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局春运办。

  春运值班室设在市运管处105 室,白天值班、投诉电话:82823297、传真:82889300;晚上值班、投诉电话:82892368。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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