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现将市委办《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勤政廉政相关规定情况开展督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希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中共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进作风、
厉行节约、勤政廉政相关规定情况开展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金坛市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勤政廉政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上级要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从4月底到5月初,安排一周左右时间集中开展。
二、 督查内容
主要对各镇(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金坛市十项规定的情况,重点针对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款消费、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督查。
三、 督查方式
由市领导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若干个督查组,深入镇(区)和部门,以及相关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以暗访为主。
四、 督查要求
1.此次督查活动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组织实施。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纪委效能监察室负责具体活动开展。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照党纪政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核查,严肃处理。
3.在市级督查活动的同时,请各镇(区)、各部门及时将相关规定精神和督查要求传达到各村、街道和基层站所,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的开展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相关规定从严从紧落实到位。
中共金坛市委办公室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