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市羽毛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不断满足广大羽毛球爱好者的需要,经研究,定于2013年4月13—14日在华罗庚实验学校羽毛球馆举行2013年金坛市“豪景建设”杯羽毛球锦标赛。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规程》要求,积极踊跃报名参赛,争取优异成绩。
附:《2013年金坛市“豪景建设”杯男子双打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3年3月27日
2013年金坛市“豪景建设”杯
男子双打羽毛球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江苏豪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金坛市体育总会
金坛市羽毛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3年4月13日—4月14日
四、比赛地点:华罗庚实验学校羽毛球馆
五、比赛项目:男子双打
六、组 别:青年组(40周岁以下) —1974年1 月 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中年组(40周岁以上) —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一律为业余选手。
2.参赛队员必须是金坛籍或金坛羽协正式会员。(截止至
2013年4月7 日)
3. 参赛队员40岁以下的不能参加中年组比赛;40岁以上的
可以参加青年组比赛。
4.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各组别比赛:
A.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
的运动员。
B.凡在省、市定点体校训练过的学员、运动员、体育院校毕业的相关人员。
5.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
不得报名比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由运动员自负。
八、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 比赛每场采用三局两胜21分制,,每球得分制,若出现
20平,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胜,如果双方比分打到29平,则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 取胜,第三局11分交换场地。
3. 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4.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
续比赛按弃权论处;参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判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5.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
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申诉。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视为罢赛。
6. 运动员上场前必须向裁判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7. 如果比赛结束后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组委会可直接取
消其比赛名次。
九、报名时间与地点:截止2013年4月7日前,华罗庚实验学校羽毛球馆
联系人:李道生(13961102228)
十、名次及奖励方法
1. 所有参赛选手均发放纪念品一份。
2. 比赛取前八名,同时评出精神风貌奖若干名。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