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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011/2013-00009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广体字〔2013〕7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3-03-05 公开日期 2013-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文广体字〔2013〕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文金坛”、“文化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意识,推动全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通知》(坛政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创新公共文化发展模式,转变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打造具有不同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彰显具有金坛地方特色的文化魅力,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有益的创新和探索。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镇(区)和文化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文化特色和工作特点,总结并建立一项或几项群众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镇区,培养一批文化特殊人才,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出新意、创特色,在全省、常州市争前列、创一流。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区)文体站、市文广体局各下属单位

  四、工作步骤

  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

  各镇(区)文体站、市文广体局各下属单位均须进行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有类似或重复的,市文广体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和协调,最终确定各部门、单位的文化品牌。

  (二)、项目推进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申报项目的落实,要结合对照江苏省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标准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进行完善,重点体现项目的公共服务性,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市文化部门将组织专业辅导人员到各镇区、各单位进行专业辅导,使文化品牌叫得响、群众欢迎。

  (三)、项目督查

  市文广体局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各申报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把创建工作与日常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强化宣传教育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载体,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对品牌创建的重要性和意义有深入的理解,激发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热情,在群众中营造“我参与、我受益、我快乐”的良好氛围。

  3、强化考核表彰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最终的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命名并进行表彰。各申报单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共文化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

  附件: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金坛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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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  建  举  措  及  进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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