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学校,了解教学情况,增强教育责任感,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人员“走进课堂、熟悉课堂、强化服务、优化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教育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活动内容
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校,走进课堂,熟悉教学,服务师生。
三、活动要求
1.覆盖学段。为拓展视野、丰富阅历,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到学校进行跨学科、跨学段听课,即不但要听本学科、本学段的课,还要多听其他学科、其他学段的课。原在小学工作过的人员必须去初中、高中听课;原在初中工作过的人员必须去小学、高中听课;原在高中工作过的人员必须去小学、初中听课;没有在学校工作过的人员,听课面要覆盖全学段,全面熟悉课堂教学工作情况。
2.规范行为。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服从学校安排,遵纪守规,清正廉洁。副科长(主任)以上人员全年听课节数不得少于30节,其他人员全年听课不得少于20节。要主动与研训活动衔接,尽可能与研训员一道走进课堂。要使用统一提供的听课本,规范认真记载。听课本着虚心学习的态度,不得乱发议论和点评。
3.强化考核。要确保听课数量和质量。年度结束前,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人员听课本收齐并交教育局办公室,由教育局组织人员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机关人员年度评价重要依据。
各学校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活动的开展,并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