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党组和局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吴 寅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主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太湖办)工作。
陈 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环境监测、项目监测服务、定期环境质量分析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市环境监测站。
曹志荣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境科技标准、环境科学学会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服务科、自然生态科(环境科技科)、市环境科学学会。
戴卫忠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保规划计划、区域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城考、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与考核、太湖重点工作考核、污染减排、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等工作,负责太湖办日常工作。分管综合计划科、总量控制科。
钱 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安全、放射源和固体废物监管等工作。分管市环境监察大队、辐射环境管理科(环境监理科)。
薛金华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环境法制、环境宣传教育、局纪检监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综治与平安建设、扶贫、老干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主管局党总支,分管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程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分管宣教法制科,协管办公室。
特此通知。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