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两会召开期间,食品安全一直是两会热议话题,为进一步加强生猪肉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作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分析生产经营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管理措施,确保出厂(场)生猪产品合格率100%。
二、各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生猪进厂(场)检测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对进厂(场)生猪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批进厂(场)生猪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必须跟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场)。
三、各定点屠宰企业要强化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管理,凡经检疫检验出的病害(死)猪及不合格生猪产品(包括残渣油脂等废弃物),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流出厂(场)外。
四、近期,市商务局将开展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检查,一是对私屠滥宰生猪或对生猪注水及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对生猪屠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金坛市商务局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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