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6号
(总第17号)
金坛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坛市审计局按照江苏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金坛市2010至201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国家级开发项目
2010至2012年度金坛市申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数20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7个、产业化经营项目12个、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项目1个),总投资96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94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69.76万元、金坛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779.24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2074.4万元。
(二)省级开发项目
2010至2012年度金坛市申报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6个(其中:丘陵山区项目23个、产业化经营省级贷款贴息项目3个)。总投资1101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625万元、金坛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260万元、自筹资金7133万元。
二、项目实施效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了农业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效益,达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预期目标。
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项目通过实施水利、农业、林业及科技等方面综合措施,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项目区抗灾能力明显增强,而且农田灌排、交通等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如指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项目区原先灌排不畅、水资源流失严重等不利因素,把项目区建成道路贯通、渠系配套,粮食高产、稳产的示范区。
二是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各项目区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大大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农民从开发中也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三是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我市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积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如薛埠镇上阮村自2005年以来已经四次成功申报了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先后在11个自然村实施了土地治理项目,共引进和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8000多万元,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已建立无公害大米、水果、蔬菜、水产、畜禽、花卉、林木等十大主导产业、10个科技示范园区,基地面积达800多亩。
四是树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形象。朱林镇黄金村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承担的产业化种植基地项目,加快了土地流转,建设了高标准的沟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在项目区成立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育供秧中心和稻米加工中心。基础设施标准、科技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大大提高。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我市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地方资金配套压力过大、相关管理制度和实体工程管护工作未及时跟进等问题,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加以妥善处理。
审计还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关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