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及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绩效审计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3月21日起,对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1至2012年整治工程开展情况和整治绩效情况、整合资金的安排、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市村庄环境整治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戴国忠
审计组成员:翁颖(主审)、陈金娣、宋军等
附件:1.承诺书
2.整合资金目录
3.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计工作纪律
金坛市审计局
2013年3月18日
附件1
承 诺 书
金坛市审计局:
根据《金坛市审计局审计通知书》(坛审投通〔2013〕12号)的要求,我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二) 无其他未提供的账外财务会计资料和账外资产。
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整合资金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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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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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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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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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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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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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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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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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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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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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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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台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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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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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扶贫救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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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台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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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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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工程与供销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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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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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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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绿色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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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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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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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清洁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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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工办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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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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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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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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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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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农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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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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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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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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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会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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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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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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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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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
2.2011-2012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计划及考核、验收、完成资料;
3.与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制度文件;
4.各类专项资金2011-2012年度项目及资金计划、任务完成资料以及相关账册凭证资料;
5.村庄环境整治信息管理系统参数、系统日志等数据及数据字典;系统软件手册、系统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等资料;
6.村庄环境整治信息软硬件采购、机房建设、系统集成系统测试及验收报告、系统更改及维护报告等资料;
7.审计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资料如有电子档请一并提供。
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请单独提供;同时,提供的非涉密资料中应确保不包含涉密信息。
附件4
审计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抄送:开发区、各镇、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
局、供销合作总社、爱卫会、市广播电视台。
局内分送:局领导(4),存(2)。
金坛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