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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重新调整确认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3-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辐〔2013〕2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3-04-23 公开日期 2013-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重新调整确认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的通知
 
关于重新调整确认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的通知
坛环辐〔2013〕2号

  为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环保局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废物申报情况,对我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进行重新调整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调整确认的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共有66家,其中常州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为省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常州海华化工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为市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

  二、各单位须严格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苏环办〔2011〕17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三、各重点源企业应按要求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信息,并按要求务必在每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根据常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常环防〔2012〕38号)精神,各重点源企业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厂区出入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处置利用设施实时监控。目前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47家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必须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并与我局监控平台联网。

  特此通知。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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