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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5月1日施行
  信息来源: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卫生部正式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并宣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2009年版相比,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由原来的307种扩至520种,扩容逾6成,补充了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并充实了儿童专用药品、剂型和规格,包括所有儿童用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据悉,除政府举办的基层医院外,二级医院将逐步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2009年8月正式启动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2009年版目录对于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2009年版目录主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品种较少、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采购等,所以此次新公布的2012版目录就有针对地在这些方面做了调整。

  2012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二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三是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四是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基本药物较高的比例报销。

  围绕实施2012年版目录,要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定价、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记者了解到,新版目录公布后,我市将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部门的密切协调合作,不断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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